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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是“92(3)国债06月交收”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2年时中国国债发行极难。1990年以前,国库券一直是靠行政分配的方式发行的。国债的转让流通起步于1988年,1990年才形成全国性的二级市场。个人投资者普遍把国债作为一种变相的长期储蓄存款,很少有进入市场交易的兴趣。
通过多次国际考察,决策者对国际金融市场有了较多的了解,感觉应当有金融工具的创新。在当时的体制框架内和认识水平上,搞股票指数期货是不可能的,而国债的发行正在受到国家的大力鼓励。借鉴美国的经验,1992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设计并试行推出了12个品种的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试行的两周内,交易清淡,仅成交19口。1993年7月10日,情况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一天,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调整国库券发行条件的公告》,公告称,在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政府决定将参照中央银行公布的保值贴补率给予一些国债品种的保值补贴。国债收益率开始出现不确定性。国债期货市场的炒作空间扩大了。
所谓的保值贴息指的是,由于通货膨胀带来人民币贬值,从而使国债持有者的实际财富减少。为了补偿国债持有人的这项损失,财政部会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利息的增加,称之为保值贴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保值贴息应该与通货膨胀率的实际值相等,而在国际惯例上,大多数国家(包括2012年的中国)已经取消了这一补贴,原因在于,国债购买者在购买时应当自行预见金融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
327是一个国债的产品,兑付办法是票面利率9.5%加保值贴息。由于保值贴息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该产品在期货市场上有一定的投机价值,成为了当年最为热门的炒作素材,而由此引发的327国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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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月23日晚,上交所召集参与“327”最后10分钟交易,持仓合约在5万口以上的券商商讨对策。当晚11时,上交所果断的作出五点决定,并随即发布公告。经调查显示,此一事件为其会员公司为影响当日结算价而严重蓄意违规,23日16时22分13秒以后“327”品种的所有成交无效;该部分成交不纳入当日计算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范围内,由此确认当日收盘价为151.30元;同时宣布对有关违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第二天,上交所又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国债期货交易的监管问题作出六项规定,即(1)从1995年2月24日起,对国债期货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2)严格加强最高持仓合约限额的管理工作;(3)切实建立客户持仓限额的规定;(4)严格禁止会员公司之间相互借用仓位;(5)对持仓限额的使用结构进行控制;(6)严格国债期货资金使用管理。同时为维护市场稳定,开办了协议平仓专场。
事件发生后,国家监察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国家保密局联合组成调查组,在上海市政府的配合下,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并于9月20日公布了情况和处理结果。调查结果认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327”品种发生的事件,是一起在国债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交易大户蓄意违规、操纵市场、扭曲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所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
调查结果指出,实际的直接责任者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违规联手操作、擅自超限额持仓,仅“327”品种的持仓就超过了交易所为其核定的全部品种最高限额的一倍多。在市场异常波动价格不断上扬的巨大压力下,公司主要负责人明知严重违反交易规则,为扭转公司巨额亏损,作出了大量抛空单打压价格的错误决策,造成了市场的极大混乱。调查结果还指出,事件的另一责任者为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于2月23日上午把几家关系户空仓集中在海南某公司名下,通过无锡国泰期货经纪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大量违规抛空,企图压低价格,以达到减亏或盈利的目的。当打压无效时,又率先空翻多,制造市场假象,扰乱市场秩序。事件之前,该公司及其空方关系户也存在联手操作、超限额持仓达120多万口的严重违规问题。
调查结果还认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违规事件也应负一定的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市场存在的过度投机所带来的风险估计不足,交易规定不完善,风险控制滞后,监督管理不严,致使在短短几个月屡次发生由于严重违规交易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在国内外造成很坏影响。
经过深入广泛的调查取证,监察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对“327”事件的有关负责人员分别作出了开除公职、撤销行政领导职务等纪委处分和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违反规定的证券机构进行了经济处理。
“327事件”震撼了中国证券期货界。在仲裁机关的调解下,2月27日、28日进行了协议平仓,但效果不甚理想,3月1日又进行了强行平仓。
局面刚刚明朗,又值两会召开,对“327事件”责任的追究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后来,中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上海市政府配合下进行了4个多月的调查,在此基础上作出了严肃处理。
万国证券公司进行了改组,董事长徐庆熊、副董事长兼总裁管金生同时辞去所任职务。管金生锒铛入狱。
“327事件”的二号主角辽国发,由来自沈阳的高原、高岭兄弟主持。“327事件”后,为了挽回巨额亏损,于3月份又试图翻本,继续在债市炒作“329”品种,结果再度亏损。辽国发案不仅是证券期货违规问题,还有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涉及金额数百亿元。
“327风波”之后,各交易所采取了提高保证金比例,设置涨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国债期货的投机气氛。但因国债期货的特殊性和当时的经济形势,其交易中仍风波不断,并于当年5月10日酿出319风波。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决定。至此,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327风波”与引发亚洲金融风暴的巴林事件只相差两天时间,“327”事件同样明显暴露出我们对于高风险市场的内外监控能力相当不足。酿成“327事件”的具体原因有三点:其一,期货业务的推出相当仓促,不仅缺乏经验,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法规,更重要的是对市场风险缺乏必要的认识。其二,国债期货市场投机风气极浓,违规造市、超额持仓、内幕交易现象相当严重。个别券商恶性投机,蓄意违规,对此却缺乏监督,甚至可以在没有相应保证金的情况下短时间内进行上千万口的交易,也没有即时预警机制。其三,有关327券分段计息加息及贴息消息的泄漏,是触发此次事件的导火线。从历史的角度来看,“327事件”未象巴林事件一样引爆金融危机,可谓不幸之中的万幸,其留下的教训当然是相当深刻的。
但是,327国债事件的直接后果是中国期货交易的因噎废食,至今一提到期货就联想到了幕后操纵等黑暗面,使这个本来就不应该面对大众的市场背负了太多的坏名声。如果不是加入世贸后国际期货业即将到来,中国期货业仍不会听到“芝麻开门”的声音。对327国债事件,除了重新认识应吸取的教训以更好地避免相关风险之外,也应适当消除其负面影响。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避险工具,到了应该恢复的时候了。尤其是放开国企入市的问题,由于1996年国家规定金融系统资金不得进入期市,之后又对入市企业的税务、财务发布了指导性建议,1999年的条例中规定国企只能做几种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不能参与投机买卖,这些规定严重限制了企业对期市的参与,需要加以重新考量。
事发后,万国总裁管金生涉嫌违规操作被捕,并于1997年判处有期徒刑17年,罪名是受贿29.5万元,挪用公款250万元。竟然和违规操作一点都沾不上边。
国债期货327事件——背景
中国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92年12月28日。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 ,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利率也同样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国债期货市场日渐火爆。
国债期货327事件——经过
1995年,中国证券教父(万国证券总经理)管金生预测,327国债的保值贴息率不可能上调,即使不下降,也应维持在8%的水平。
1995年2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空头判断彻底错误,万国证券巨额亏损60亿人民币。管金生收盘前八分钟,做避免巨额亏损疯狂举措:大举透支卖出国债期货,做空国债。当日开盘的多方全部爆仓,多空绞杀终于以万国证券盈利而告终。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头,则出现了约40亿元的巨额亏损。
2月23日晚上十点,上交所在经过紧急会议后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交易异常无效,当日收盘前8分钟内多头的所有卖单无效,327产品兑付价由会员协议确定。 万国证券尾盘操作收获瞬间化为泡影。万国亏损56亿人民币,濒临破产。
国债期货327事件——结局
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327风波”之后,各交易所采取了提高保证金比例,设置涨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国债期货的投机气氛。 但因国债期货的特殊性和当时的经济形势,其交易中仍风波不断,并于当年5月10日酿出319风波。 万国证券公司进行了改组,董事长徐庆熊、副董事长兼总裁管金生同时辞去所任职务。管金生锒铛入狱。
【扩展资料】
国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
1、交易单位(trading unit):也称合约规模(contract size),是指交易所对每份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2、报价方式(price quotation):是指期货价格的表示方式。短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采取指数报价法,即100减去年收益率。
3、最小变动价位(minimum price change):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是指为了限制期货价格的过度涨跌而设立的涨跌停板制度。
5、合约月份(contact months):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时间(trading hours):是指由交易所规定的各种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体时间。
7、最后交易日:在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成交的合约都是通过反向交易而平仓的,但这种反向交易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这一规定的时间就是最后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括交割的时间、交割的地点、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于交割的标的物的等级等。
9、部位限制: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持有期货合约的最大数量。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国债期货重出江湖
“327事件”震撼了中国证券期货界。在仲裁机关的调解下,2月27日、28日进行了协议平仓,但效果不甚理想,3月1日又进行了强行平仓。局面刚刚明朗,又值两会召开,对“327事件”责任的追究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后来,中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上海市政府配合下进行了4个多月的调查,在此基础上作出了严肃处理。
万国证券公司进行了改组,董事长徐庆熊、副董事长兼总裁管金生同时辞去所任职务。管金生锒铛入狱。“327事件”的二号主角辽国发,由来自沈阳的高原、高岭兄弟主持。“327事件”后,为了挽回巨额亏损,于3月份又试图翻本,继续在债市炒作“329”品种,结果再度亏损。辽国发案不仅是证券期货违规问题,还有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涉及金额数百亿元。
“327风波”之后,各交易所采取了提高保证金比例,设置涨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国债期货的投机气氛。但因国债期货的特殊性和当时的经济形势,其交易中仍风波不断,并于当年5月10日酿出319风波。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决定。至此,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327”国债期货事件事后被著名经济学家戴园晨称为“中国的巴林银行事件”。管金生的确胆大,胆大本身不是错误,关键是他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实施了错误的行为,所以,管金生被捕。
看完本篇文章《327事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最后提醒大家,股市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评论
游客
回复楼主写的很经典!http://www.guangcexing.net/voddetail/vaTmGdkn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