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结算方式》,希望对各位股民有所帮助,小编要提醒各位投资者,想要准确的判断股票的好坏,不应该是选择一或两个指标,而是要先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操作指标体系,也就是说我们在运用指标来炒股也是一样的。
银行结算方式有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
1、发生经济活动的双方以现金来完成经济往来的货币收付行为称为现金结算。
2、发生经济活动的双方以信用支付代替现金收付,收付双方通过在银行的帐户间划转款项,来负担了结和清算收付功能的行为称非现金结算,也叫转帐结算。
拓展资料:
银行的基本解释: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1、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2、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3、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4、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银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
1、按银行结算的形式进行划分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2、按银行结算的地区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同城结算、异地结算和国际结算。
其中银行结算指银行通过对银行账户的资金进行转移从而实现收付业务的行为,即银行通过接受客户的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划出款项并转入收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以此完成双方经济业务之间债权债务清算或资金调拨的目的。
银行结算工作是社会商品交换业务以及社会经济活动中资金清算工作的重要媒介。
拓展资料: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结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孳生的利息所得,还要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银行定期利率
计算公式
每期还款=每期本金+每期利息
每期本金=贷款总额/规定年数
每期利息=(贷款总额-上年已还)*年利率
每月还款=贷款总额/规定年数+(贷款总额-上年已还)*月利率
存款利息计算
与其他存款不同,活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的对应月对应日进行计算日期,其中,按每月30日,每年360日计算利息。例如:
1月1日存入,2月1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0日, 利息=本金*活期存款利率×30/360
1月15日存入,2月18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3日,利息=本金*活期存款利率×33/360
1月15日存入,2月10日计算利息天数为25日,利息=本金*活期存款利率×25/360
同时,与其他存款不同,是根据支取日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活期存款利息随央行利率调整而及时调整
存款种类
存款可按多种方式分类,如按产生方式可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者的不同(以中国为例),则可划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个人存款即居民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存入银行的货币。
银行结算方式有: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它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
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并保证兑付,而且见票即付,具有信誉高,支付功能强等特点。银行本票发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的面值有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银行本票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入以及其他组织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经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可背书转让。
4、支票: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结算方式是同城结算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关于《结算方式》的内容今天先分享到这里,看完之后,相信对你有一定的帮助,最后要提醒各位,金融投资存在一定风险,要谨慎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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