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太难?不知道如何入手?美盛财富通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转股》,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1.转债转股前的准备 (1)可转债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目前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一般为可转债发行日至可转债到期日的6个月。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以转换成股份。 (2)转债转股是免费的,你的账户不需要额外准备转股资金。 (3)需要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这一点。一旦公司发布赎回公告,需要及时转股或卖出,否则会有较大损失。一般公司的赎回价格只是以面值的极小幅度赎回债券;在许多情况下,可转换债券的价格远远高于面值。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股份转换最终获得的股份为整数股。尾数不足1股的,公司将在转股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赎回金额是小数点后的股份数乘以转换价格。比如剩下的0.88股折算成5元,赎回金额就是0.88*5=4.4元。 2.可转换债转股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证券交易页面,输入转换代码(注意不要输入转换代码,否则是业务交易),然后输入要转换的数量(不需要填写股票价格,系统会自动显示100元)。在一些证券公司界面,还可以进行委托购买。这是因为只要你在下面输入股份转换代码,系统就会默认你要行使股份转换的权利。 一般来说,转股期间直接卖出可转债比转股更有利。否则会有大量投资者先买可转债,然后马上转换成股票,第二天再抛出进行无风险套利。但对于持有大量股份的散户和机构投资者来说,也可能选择略有亏损的转股,因为一般可转债交易并不活跃,直接转股会大大降低可转债的价格。
一、转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的方式。
二、优势: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除此以外,转增股份实现股票收益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效果往往优于现金分红。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 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 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拓展资料:
我国法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转股价格是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因此重点国企发行时转股价格是未知数,但转股溢价率显然小于零;
二、是针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转股价格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因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转换溢价率通常大于零。
拓展资料:
在股市中,转股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二是可转债转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俗地讲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资本公积的产生于公司的经营没有直接的关系,资本公积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
2、可转债转股:可转债的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它由上市公司发行,可以以一定的转股价来兑换来转换成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股价高于转股价,则转股有利可图。可转债的转股期是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六个月后,除了转股后,投资者也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可转债,或者持有到期兑付本息。
1、转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的方式。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
2、公司转股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转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的方式。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
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扩展资料:
区别:
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区别
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
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真正的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优势:
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除此以外,转增股份实现股票收益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效果往往优于现金分红。
转股条款的设计:
转股条款涉及转股期、转股价和初始溢价率三项内容。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
在2000—2004年发行可转债的35家上市公司中有30家把转股期设定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仅有5家把转股期设定在发行结束12个月后。
我国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与国际上通行的一致,即以发行前一个月或一周的股票收盘价的平均值为基础,再上浮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
为了吸引投资人,确保可转债成功发行,发行人把可转债的初始溢价率定的很低,2000年平均初始溢价率为4.44%;2002年为4.8%;2003年迅速下降到1.0257%;2004年为1.3%。
从35家可转债初始溢价率的一般特征看,初始溢价率最高的是燕京转债10%,而初始溢价率在0.1%-0.5%之间有19家之多。
过低的初始溢价率使得可转债逐渐蜕变成一种变相的增发。侵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核定的融资额度内,初始溢价率低,可转股的数量就多,流通股的扩容压力就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股
《转股》的内容先讲解到这里了,综上所述,投资理财有风险,如果你在投资过程中有哪些疑问,可以在下方留意,我们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