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新手的话,在前期对股市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在选股方面建议以稳重为主,不要太过于去追求短线利润,这个需要比较高的选股技巧。本文关于《回购协议》的知识,对于新手选股给出一下几点建议共参考学习。
回购协议中的金融资产主要是证券。在发达国家,只要资金提供者接受,任何资产都可以回购。而我国回购协议市场交易分为国债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证券回购交易、质押回购交易等。
由于回购交易双方都有风险,因此交易通常是在高度受信任的机构之间进行,而且通常是短期的。为防止其他风险,协议可以规定在所提供的资金数额与所提供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之间保留一定的差额。
回购协议有两种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一是证券的买卖和回购使用相同的价格。协议期满时,按约定的收益率支付本金以外的费用;另一种是回购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而不同的是即时融资提供者的合理回报率。
扩展资料:
回购协议的特点:
1、资本收益和流动性的结合增加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供资安排,自由与借款人签订"次日"或"连续合同"回购协议,以增加资金的回报,但条件是资金可随时为其他目的收回。
2、提高了长期债券的流动性,避免了证券持有人因出售长期资产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3、有强大的安全。回购协议的一般条款较短,并有100%债券作为抵押,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及时提取资金,以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4、长期回购协议可用于套利。如果银行以较低的利率通过回购协议获得资金,然后以较高的利率放贷,则可以获得利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购协议
从本质上来说,回购协议是一种证券抵押贷款,抵押品以国债为主。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回购协议是指资金需求方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的交易行为。证券的出售方为资金借入方,也就是正回购方;证券的购买方为资金贷出方,即逆回购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购协议:指的是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商达成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 1.回购协议是由借贷双方鉴定协议,规定借款方通过向贷款方暂时售出一笔特定的 金融资产而换取相应的即时可用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后按预定价格购回这笔 金融资产的安排。其中的回购价格为售价另加利息,这样就在事实上偿付融资本息。 2.回购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方式,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 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 3,回购协议分为债券回购和股票回购两种。两 种形式都是融资的手段,而且一贯都被认为是比较安全且回报高而快的方式。 4。回购协议有两种:一种是正回购协议,是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和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协议在一定得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所出售的证券,从而及时获取资金的行为; 另一种是逆回购协议(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是指买入证券一方同意按照约定期限和价格再卖出证券的协议。 5.回购协议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长的。此外,还有一种“连续合同”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回购协议没有固定期限,只在双方都没有表示终止的意图时,合同每天自动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回购协议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①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 ②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③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作抵押,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④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在美国,回购协议市场的利率一般以联邦储备资金拆借市场的利率为基准,但经常会略低一些。回购协议作为重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回购协议(repurchase agreement)广义上指的是有回购条款的协议。狭义指的是在回购协议市场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签订的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协议期满时,再以即时可用资金作相反交易。回购协议从即时资金供给者的角度来看又称为"反回购协议"。
特点:
①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
②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③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作抵押,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④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在美国,回购协议市场的利率一般以联邦储备资金拆借市场的利率为基准,但经常会略低一些。回购协议作为重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借款原因:
首先,回购协议借款是银行推行负债储备管理的有利工具之一,尤其是大银行喜好用回购协议调整储备金头寸。
第二,回购协议所获借款无需提交储备金,这就降低了回购协议借款的实际成本。
第三,由于回购协议下有政府债券等金融资产作担保,资金需求银行所付的利息稍低于同业拆借利率。
第四,回购协议的期限弹性佳。回购协议的期限虽多为一个营业日,但也有长达几个月的,而且双方可签订连续合同。在协议不产生异议的情况下,协议可自动展期。因此,回购协议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比其他可控制负债工具更容易确定期限的工具。
意义:
1、回购协议交易有助于降低交易者的市场风险。
2、发展回购协议市场有助于推动银行同业拆借行为规范化。
3、发展回购协议有助于扩大国债交易规模。
4、发展回购协议市场有助于帮助中央银行顺利的推出公开市场操作业务。
5、回购协议有助于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拓展经营范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稳定性。
看完本篇文章《回购协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最后提醒大家,股市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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