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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胜利饭店去延庆冬奥村路线:驾车全程90.5公里。需要1小时17分钟,途经:京藏高速、京礼高速。
1、从胜利饭店到北沙滩路,行驶10米,
2、左转,进入北沙滩路,行驶130米,
3、右转,进入G6辅路,行驶230米,
4、左前方转弯,从G6辅路到京藏高速,行驶20米,
5、请直行,进入京藏高速,行驶56.7公里,
6、靠右前方行驶,进入京礼高速,行驶30.0公里,
7、靠右前方行驶,从京礼高速到5号路,行驶3.0公里,
8、右转,进入5号路,行驶210米,
9、请直行,进入2号路,行驶170米,
10、右转,从2号路到延庆冬奥村,行驶10米,
11、到达延庆冬奥村
“重复”,最早是修辞术语,指依靠重复某个词或短语来达到特定效果的修辞手法,又可称为“反复叙事”,指的是“小说中的某一个事件、某一个细节在小说的各个不同章节中被一次次的重复叙述”。那么《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有哪些场景一直在重复描写?
一,医院场景的重复
牙医出身的余华,没有忘记书写他熟悉的医院场景。“医院”以生命降临和逝去的载体出现,其意义指向具有多义性。小说《活着》里出现的医院,多数是死亡的见证场所,与小说的人物命运息息相关。福贵的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的性命,跑去献血。医生不顾孩童的安危,无止境地抽血,最终导致了悲剧上演。本是一桩值得表扬的好人好事,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惨痛事件。这或许是余华刻意为之的荒唐闹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健康成年人才可以献血,献血量200~300毫升为宜。余华不惜让有庆惨死,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愚昧与恶劣,批判医护人员对底层人民生命的轻贱态度。事实上,这已然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时代的悲剧。“凤霞生下了孩子后大出血,天黑前断了气”短短的十七个字,一笔带过女儿的一生。后来女婿也死于这家医院。福贵三个家人命丧于此,仿佛与那家医院牵扯上关系,便注定难逃死劫。“
二,饭店场景的重复
“他们来到了那家名叫胜利的饭店,饭店是在一座石桥的桥堍,它的屋顶还没有桥高,屋顶上长满了杂草,在屋檐前伸出来像是脸上的眉毛。饭店看上去没有门,门和窗连成一片,中间只是隔了两条木条……”正是这样不太起眼的“胜利饭店”,成为了《许三观卖血记》中频繁再现的重要场景。阿方和根龙教会了许三观卖血赚钱,顺便教会了他手拍桌子吆喝点菜的生活方式。“胜利饭店”贯穿始终,不仅代表着卖血后要补充体力的仪式感。正如饭店的名字“胜利”,来到饭店,便意味着卖血成功,拍着桌子叫菜叫酒,是拥有财富与幸福的象征。在“胜利饭店”就餐也意味着,那一刻他们与富人之间的鸿沟消失了。不论是哪个阶层的人,只要在饭店消费,都是平起平坐平等的客人。对于像许三观、跟龙这样的小人物来说,到“胜利饭店”吃饭,是人生中极为美妙的时刻,于是“两张脸上的肌肉像是伸懒腰似的舒展开来”,因为其中还承载了精神和自尊的荣归与满足。
高。胜利饭店坐落于北京市,饭店于1998年开始营业,饭店是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油田的一家旅游涉外饭店, 5.5k月平均工资,远超市面水平,工资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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