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的基础知识太多了,小编先给您介绍一些关于股票的术语吧!下面为你介绍《要约收购》专业知识,这些都是在我们买股票必须知道和了解的词语,希望对你日常炒股有所帮助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法律依据】
《证券法》。
你好,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的方式,获得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由于面向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要约,所有股东可以平等地获取信息,股东可以自主作出选择,从而降低了内幕交易的可能性,提高了收购效率。
要约收购分为三个操作阶段:预受要约申报、要约收购生效、余股收购。投资者达到一定股份份额的,可以向其所在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其股份。
扩展资料: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的条件: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收购人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二十五条
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很多股民朋友可能都听说过要约收购这个概念,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对股票而言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今天就来跟各位聊聊股票要约收购的前世今生。
首先,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呢。按照书面定义: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对方持有股票的意向性公告,并且按照所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这样一种收购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收购人A钱多得没地方花,这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家很值得投资的公司B,于是就想要把这家公司的股份买过来。一开始为了不引起其他人注意,就在二级市场大量买入B公司的股票,结果买着买着不小心就成了持股达到已发行股份5%的大股东,这个时候按规定就必须向证监会、交易所报告,还要通知B公司并发出公告。
此时,既然消息已经公开,如果继续大量收购B公司股票很可能引起股价大幅上涨,从而增加了收购成本,这显然是不划算的。如果A还想继续低成本买入B公司股票,于是就向B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在某个时间段内按照一定的价格收购一定数量的股份,这种是属于主动要约收购。只要持股比例在30%以下,收购人都可以自己决定是否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股票。
如果A非常看好B公司的前景,想要取得B公司的控股权,那么还会继续大量增持B公司的股票。在持股达到30%以上后,如果还想继续增持,那么就必须以要约收购的方式面向全体股东来收购股份,这种是属于被动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数量最少是发行股份的5%,价格是A在公告前60天内买入股票的最高价格,并且不能低于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B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其次,为什么会出现要约收购。要约收购通常被认为是恶意收购,目的是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如果成功取得公司控制权后,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层出现重大变更,这对其他的股东是不公平的。为了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就必须通过公告要约收购来进行。如果要约收购价格太低低于股票市价,就可能买不到股票。如果收购价高于市价,投资者就可以按市价买入然后按要约价卖出来套利。
最后,要约收购是利好吗。通常大家会认为要约收购是利好,因为收购的目的一般都是股权重组,存在资产注入的预期。但实际上,要约收购后股价下跌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收购人A只是部分要约收购,那么你持有的股票可能无法全部按要约价卖给A,一旦过了要约收购期限,股票可能会大幅下跌。
另外,存在要约收购方案被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公司决策机构或者证监会、商务部等政府管理部门否决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往往都会被市场当做重大利空因素,短期内股价可能会大幅下跌。所以,股票要约收购并不等于闭着眼睛捡钱,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要约收购》的内容先讲解到这里了,综上所述,投资理财有风险,如果你在投资过程中有哪些疑问,可以在下方留意,我们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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