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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天性就是逐利。
巴菲特曾说过:“垄断是最好的生意”。
因此,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但凡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然引起垄断。
过去一周时间里,社区团购被推上了舆论风口浪尖,还好及时被紧急摁下了刹车键。《人民日报》的社评更是直接指出:
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不要痴迷于急功近利、不热衷于短期变现;在 科技 创新上要有更多担当、有更多追求、有更多作为; 科技 创新的星辰大海、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其实更令人心潮澎湃。
话说的直白,也很清楚,那就是必须要把握分寸,要懂得去克制资本扩张的天性。
一、重拳出击
果不其然!
几天前,开会还在强调强化反垄断,今天,有关部门就果断出手,剑指阿里、腾讯和顺丰三大巨头。
其中,依据《反垄断法》作出处罚决定,分别对阿里、阅文集团和丰巢网络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消息一出,三家公司都在短时间内做出回应,态度也整齐划一: 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配合整改。
随后,三大巨头股价应声而落,截止当日收盘,阿里巴巴股价下跌2.63%,腾讯控股下跌2.89%,阅文集团跌幅更是高达4.12%。
当然,50万对于这几家公司来说,几乎就是毛毛雨。但从今天收到的罚单来看,都是在股权收购案中, 未按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
这在是反垄断法中,是最容易被认定的违法行为!
二、来龙去脉
三家涉事企业,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不同行业。
具体基本情况如下:
01.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
2014年至2017年三年间,阿里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时隔一年后,阿里将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
02.腾讯下属企业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
2018年8月,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集团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
03.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
2020年5月,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
结果,调查显示上述三起案件都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分别作出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前,在11月6日,有关部门就曾召集阿里等27多家平台企业就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等“垄断问题”约谈。
严格意义上讲,按照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无论是互联网圈常见的 “投资并购” ,还是我们熟悉的 “二选一”,“大数据杀熟” ,都将可以按照反垄断法处罚。
三、警钟敲响
“垄断”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
从近10年的全球富豪榜,我们不难看出,中国资本寡头的成长速度,已经超过了 历史 上欧美日的任何一个时期。
尤其是互联网的边际效应,必然导致赢家统吃,所以垄断是必然的。
比如最早的网约车平台服务,当时各种补贴纷涌而至,最便宜的只需要一块钱,而那时出租车则需要20元左右。
在如此巨大的价差之下,网约车迅速爆火,出租车司机们则是叫苦不迭,很多司机也选择了转行去其他方向谋生。
过去10年里,互联网数字经济集中度越来越高,开始出现寡头垄断局面。可以说,互联网巨头都已经深入渗透到了和国民日常生活当中。
一直以来,互联网行业似乎成了反垄断执法中的"禁区",但在2020年,这一切即将成为过去。
还是那句话,且行且思,且行且珍惜。
参考资料:金融界、质量初探、七禾研究、杨国英观察、北国骑士等公开报道
这一天,终于来了。
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开出“ 第一枪 ”!阿里、腾讯、顺丰成为了第一批被“ 打中 ”的互联网巨头!
三家超级巨头,全都被国家顶格处罚!
这一幕来的太快了!
大家都知道一个月前,马云的蚂蚁金服事件,当时就闹得全国沸沸扬扬。为此引发出来的“ 民众关于互联网巨头垄断 ”的担忧,吓到了无数的普通市民!
随后国家三部门(市场监督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这三个重量级的部门)紧急出动;连夜约谈27家中国互联网巨头企业,进行调研。。
包括: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抖音母公司、快手、百度、滴滴、等等。。几乎郎阔了整个中国最顶级的那一批互联网头部企业。
几天之后的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史上最重量级的法案出台了:
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向全国下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意见稿,公开向全 社会 人民征求意见!!
这份文件当时一出台仅仅2天的时间,中国最顶级的互联网巨头们的股价就一泻千里,我把当时的图找出来给你们再感受一次!
阿里当天大跌超5%,第二天11日更狠,暴跌近10%,两天跌去了14%;短短2天时间,市值蒸发近8000亿!
京东当天跌去8.78%,第二天再跌跌去9.20%,两天合计跌去超17%!
美团两天合计跌了20%!!
腾讯!两天跌了11% !!
其他的我都懒得放,仅仅这四家加一起,两天时间就一下蒸发了2万亿港币。。。这样的大场面,我入行互联网十年,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虽然威力也确实吓人!反垄断法的文件也已经出台了!但我们大部门人其实心里都知道,这主要是起一个“ 震慑 ”的作用!
国家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动用的。。
然而,谁也没想到;国家反垄断法出台才刚刚过去一个月!互联网巨头们就又开始兴风作浪:
滴滴宣布,进军社区买菜、社区团购!
阿里宣布,进军社区买菜、社区团购!
美团、京东、拼多多.....
一大批互联网巨头,纷纷宣布入局社区团购、买菜!全都盯上了菜贩的生意,菜篮子的生意!!
0.99元买菜!买鸡蛋!纷纷开始搞起了巨额补贴。。。一时间无数菜贩子、底层卖菜的商贩苦不堪言。。。
这些动则几千亿、几万亿身家的互联网巨头;拥有如此众多的高 科技 人才、顶尖技术!不好好研发 科技 ,竟然集体为了几颗“ 白菜 ”、“ 萝卜”,与底层人民抢饭碗。。。
以至于网上这两天全都是这样1个段子:
美国的互联网巨头马斯克正在一步步把火箭送上太空,把未来的幻想变成现实;而我们国内的互联网巨头却在忙着抢社区大妈、底层小贩子们的饭碗......
国内互联网巨头们的“ 举动 ”,这次彻底惹怒了高层!!
随后发生的事情,你们今天现在看到了:
阿里、腾讯!中国最大的2家互联网巨头被国家顶格处罚!!
刚刚发稿前,又收到一个超级大消息:虎牙和斗鱼的合并也被国家“ 盯上 ”。。。
阿里、腾讯、顺丰、斗鱼、虎牙!!一个接一个行业巨头被国家“ 盯上 ”!
毫无疑问国家这次是真的怒了,开始动真格了;接下来,一场席卷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大风暴,肯定要来了。。。
谁都跑不了!
二
可能有人会说,大鱼吞小鱼这是人家的本事!商业竞争本来就是你死我活,各自凭本事!为什么要强行干预??
呵呵。。。太年轻!
原因我上个月就说过:不经意间大家有没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以前大家都是低头做产品,精益求精,只要产品做得好;就不愁销量,平台更是抢着让你入驻。
现在却变成,大家都在疯狂刷流量、买流量、买噱头;然后那些互联网平台越来越赚钱,商家利润反而越来越低,最后大家好像都成为了“ 打工人 ”。为平台打工!!
前几天我写文章的时候就说过这个现象,马云以前有几句天天挂在嘴边的“ 名言 ”,你们肯定也都听过:第一句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第二句是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
十多年前,“ 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似乎生意真的变得简单了;只要家里有一根网线就可以在网上开店卖东西赚钱;
然而到了今天,你们不知道有没发觉,做生意反而没有20年前好做了。这不是说电商、网店这一个生意;而是做什么生意现在都超级难,不是说卖不出去,是利润没有了,只剩下微博的一丝丝。。
利润去哪了?钱去哪了?都被平台赚走了。。
比如淘宝,拼多多,抖音,快手;人家自己不需要开一个店;只要把所有用户收集过去,把你们的消费习惯收集过去。
你是卖服装的,只要付钱推广,它就“ 爱好服装 ”的流量推给你;只要您愿意花钱买!
你是卖家电的,他就把最近浏览过家电的用户,推荐给你!只要你愿意花钱!!
当然,本来随着互联网的崛起,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会趋近于越来越透明;也就是说很难像20年前那样赚很大的差价。利润确实会下降!
当你的顾客掌握在他们手里!
当你的顾客消费习惯也掌握在他们手里!
可想而知,在目前已经价格几乎透明的背景下,大家做生意要想跟以前一样有人买你的东西;必须得从他们手里花费高价买“ 顾客 ”买“ 流量 ”。
名义上这是平台在帮助所有人提高效率;但如果你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是不是觉得这样的商业模式,非常的畸形。。。
超级大公司将“ 顾客 ”垄断在自己的手里,不断的吸血!然后所有商家、工厂给他们打工,而我们消费者就这样日复一日的陷入他们的“ 大数据陷井 ”!
不断被消费!叛卖!再消费!再叛卖!!周而复始...
这种明显违背“ 消费者意愿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只有一个:
所有商家、工厂、消费者;最后都成了这些“ 科技 公司 ”的打工人。日日夜夜被“ 吸血 ”。。
三
感谢国家,紧急出手!
任何一个有常识、独立思考的人;相信都会明白,当一个企业巨大到几乎垄断一个行业的时候,危害有多么巨大;上面所阐述的“ 吸血行为 ”其实仅仅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做为目前全球最顶级的经济体;西方国家欧美那一边,为了抑制“ 一家独大 ”,更是早就已经开始行动!!
20年前,微软在美国如日中天;打遍美国 科技 界无敌手!压制得所有美国 科技 公司喘不过气。。
为了抑制微软完全垄断美国的互联网;吸血全美人民!更为了美国 科技 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美国法院在2000年6月,作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史上最大 科技 公司直接一分为二;
如果没有当年微软的分拆;今天美国绝无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伟大公司;包括Facebook、苹果、谷歌,等等后起之秀!!
不仅是美国,欧洲也吃够了“ 大公司垄断 ”的苦头,为了抑制大公司垄断权利的滥用:
2004年,欧盟对微软处以8.89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
2009年5月份,欧盟反垄断委员会向国际芯片业巨头Intel开出一纸10.6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2017年6月,欧盟又决定对谷歌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罚款;只因谷歌利用搜索工具的垄断地位,为用户推荐广告、商品;
2018年7月,Google公司因涉嫌滥用市场地位,被欧盟罚款43.4亿欧元,超过去年因为线上购物工具搜索出具的24亿欧元的罚单。
.................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写在最后:
早期的时候,这些互联网企业,打着创新的旗号,到处“ 闯红灯 ”;国家为了创新,只要你不是干坏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今天不一样了!
今天他们通过拿着国家给开的特权、绿灯,已经成长到了如此巨大的规模、体量;
不但不感谢国家,不老老实实搞 科技 、搞研发、搞创新反哺国家;反而还变本加厉的到处打广告,鼓励年轻人去贷款、花呗、借呗,提前消费!
还挖着陷井,利用大数据能力,收集大家的消费习惯;推荐这个给你去提前消费!诱导消费!!甚至误导消费!还在赚快钱...
不但将国家给的绿灯,宽容当做理所应当;现在更是连卖菜的底层人民的饭碗,几个辛苦钱都不放过!!
毫无疑问!原本他们是被国家寄予厚望的“ 新兴企业 ”,如今反倒成为了国家的“ 隐患 ”。。。
这样的 科技 创新,这样的 科技 企业;已经严重偏离了国家的初衷!
再不“ 严惩 ”,最终吃亏、买单的会是谁?
只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12月14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对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一共涉及了三家企业:阿里投资、阅文集团和蜂巢网络。上述三家企业,由于违反了《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顶格处罚,分别处以了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阿里投资是阿里旗下进行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集团隶属腾讯旗下,而丰巢网络则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各自领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及发行、快递投递服务等。此消息一出,阿里巴巴、腾讯控股和顺丰控股三家公司股票出现跳水,跌幅均超过3%。
就在上周的政治局会议上,刚刚给中国反垄断的大趋势定了调。关于上周政治局会议的分析,可以参考我上一篇文章,里面有详细的分析。在会议中,关于反垄断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强化反垄断和防治资本的无序扩张。
”按照以往的经验,字数越少,事情越大。如果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关联起来,就可以看出,从一开始,官媒和金融监管,从侧面否定了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的诉求,接着蚂蚁在IPO前夕被突然叫停,接着酝酿出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再到政治局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这一系列事件,似乎都在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国内一些网络巨头的苦日子要来了,但实际情况真实这样吗?
回到此次对三家企业的处罚,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的股权,成为其控股大股东。2018年2月,阿里投资持股比例继续提高。二是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案。2018年8月,阅文集团与新丽传媒签署收购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的股权,并于2个月后完成交割。三是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案。2020年5月,丰巢以换股方式获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当月完成交割。
三起收购案,看起来像是商业同业收购,实际上就是对行业资源的进一步控制,在防止资源外流的同时提升竞争力。从市场监督总局的调查来看,三起案件的事实清楚,三家公司都通过收购获得了实际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另外,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经营者集中案。
今年10月,腾讯成功促成虎牙与斗鱼合并,两个 游戏 直播平台合计占领了全国大部分的 游戏 直播市场。依靠腾讯的 游戏 版权资源,直播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十分明显。按照目前的趋势,斗鱼和虎牙的合并,可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这些案例中的收购者,都是和目前行业上一手遮天的行业巨头相关联。最近几年,各行业的巨头们也在疯狂扩张自己的商业帝国版图,不断进行同行收购,这成为了他们快速在行业内形成垄断地位的方式。收购的确是大公司快速拓展业务的方法之一,但这也是最容易伤害市场,并且触及反垄断法。
今年深陷反垄断风波的全球四大互联网巨头,苹果、脸书、谷歌和亚马逊也是因为疯狂并购,最终被美国发起反垄断调查和诉讼。与之相比,我们对于巨头的处罚都太过轻松,阿里、阅文和顺丰此次的处罚仅为50万,这无疑是九牛一毛,但根据现行的《反垄断法》中第48条规定,50万已经是顶格处罚了。也有人指出,对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除了罚款50万外,可以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根据《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经过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可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包括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及其他必要措施。因此,恢复原状才是杀手锏,对于这些巨头才有威慑作用。50万的处罚最多叫做罚酒,而且最多算罚一杯菠萝啤。当然,市场监管总局也做出回应,此次处罚主要考虑了两方面,一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如果让被罚企业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会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调查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必要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二是投资并购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上述三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投资并购交易多,且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在法律固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当然,这种说法大家仁者见仁吧。
皮哥看来,反垄断的意义不在于一定要反对行业内形成巨头或占优势地位,而是要防止企业通过收购来控制产业的上下游,从而绑架消费者,让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对于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的企业,能够形成技术壁垒的,他们理应享受一段时间的市场红利,因为他们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对于没有创新,仅靠资本砸钱抢占市场份额的企业,则应该成为众矢之的。我国的反垄断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真正保护产业,保护消费者需要政府从法律和监管层面真实发力,从处罚力度上加大,从判断依据上从严,这样才能让真正依靠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的企业看到曙光,也让消费者不再成为这些互联网巨头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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