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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鞋机制"是由美国绿鞋公司(Green Shoe)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率先使用而得名。是 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可以按同一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如果股票跌破发行价,主承销商从二级交易市场买入股票,再按发行价卖给发行人,如果二级市价格高于发行价,则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
一、绿鞋机制的功能:
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这一功能的作用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因此,今后对于可用绿鞋机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下跌的现象将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价格波动会有所收敛。
二、现行市况下实施绿鞋机制存在的缺陷与弊端:
绿鞋机制并不是十全十美,在对我国股市具有的积极作用下,它具有二重性质,它的运作存在着缺陷与弊端。
1、诱导上市公司产生“投资饥渴症”,助长恶性圈钱之风。
2、弱化了主承销商的风险意识,不利于其经营管理的改善。
3、造成市场的不平等竞争,滋生投机和腐败。
4、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自律能力与市场公信力将经受严峻考验。
绿鞋机制,如果用学术的话讲就是“超额配售选择权”,是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30天内行事的不超过包销数额15%股份的期权,可以稳定新股上市后30内的价格。
通俗的说,绿鞋机制就是指保护股票不破发,是指股价自上市后的30个自然日内,如果有破发的情,如果发行承销商的财产,就需要用募集的资金买入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说股价大涨,发行承销商就要求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以前,有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均实施过绿鞋机制,从上市的个股中看到,一些股票为上涨,但上涨一段时间后,股价均不同程度的回调;但是,一些股票也可能在发行价区间震荡。
“绿鞋机制”的操作方式有以下几种:
1.如果稳市商决定“护盘”,稳市商会以低于IPO的价格买入股票,最高可以达到发行规模的15%,并以IPO的价格将股票还给公司。公司拿到15%的股票后,将股票给到基石投资者,假设基石投资者的比例也是15%.这叫做“绿鞋机制”未行使,也叫做“超额配售”未行使,因为公司手中有足额的股票给到基石投资者,故不需要行使“绿鞋机制”进行
“超额配售”
2.如果稳市商没有进行“护盘”,稳市商就没有股票给到公司,公司也就没有股票给到基石投资者,所以公司需要额外增发15%的股票给到基石投资者。这叫做行使“绿鞋机制”,也叫做足额行使“超额配售”,因为公司手里没有额外股票给到基石投资者,所以必须通过增发来获得相应股票给到基石投资者。
拓展资料
绿鞋机制稳定股价的作用原理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按照惯例,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 当股票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额的15%股票以冲掉自己超额发售的空头,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此时不必花高价去市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包销商即可。实际总发行数量为原定的115%.
当股价下跌时,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平仓),以赚取中间差价。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即100%。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受到损失。
绿鞋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绿鞋机制”又称绿鞋期权或超额配售期权,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亿股以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项”俗称绿鞋机制。 这种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商银行2006年首次公开募股采用“绿鞋机制”。
正文:
1、 国际市场上几乎每一次IPO都有绿鞋。实践中,超额发行金额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在5%~15%范围内,可选择部分行权。同时,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存在一定的变数。以美国绿色鞋企首次在IPO中使用而命名的绿色鞋履制度(超额配售权)近日在大陆正式发布,预计将首先在即将于2018年12月18日上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使用。上市,创下全球IPO规模新高。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新制度的实施,将推动内地发行制度与国际接轨,让内地新股市场更加稳定。 行使超额配售权可以为上市公司整合更多的资金,为承销商按比例获得更多的承销费,有利于新股的成功发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这是一个双赢的安排。另一个额外的影响是,超额认购的股份通常会配售给与承销团密切相关的投资者。由于配售价格与发行价一致且低于市价,投资者有利可图,主承销商也可进一步巩固与各财团的关系。在允许卖空的情况下,如果超额配售未经发行人批准,则称为“赤脚”。一旦股票上市后股价上涨,承销商必须以高于发行价的价格回购超额配售的股份,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2、 绿鞋机制的形成和应用,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为适当调整发行规模、减少新股上市波动而制定的技术安排。是对国内市场快速变化的发行方式的有效改进和补充。是在股票上市后的一定时期内起到维持股价稳定的作用。股票上市后,当投资者受到欢迎,股价上涨时,承销商可以利用绿鞋机制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股票供给的增加稳定了牛市中股价的持续上涨,甚至拉低了股价接近发行价。当投资者反映不佳,股价跌破发行价时,承销商可利用绿鞋机制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的股份。对股票的需求增加,阻止了股价的持续下跌,甚至将价格推高至接近发行价。这使得一级市场发行的股票供给更接近市场需求,增加了股票的市场流动性,使价格发现过程更加稳定,减少了新股上市后的波动,保持了股价的稳定.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来超额臫配头售筿选择权”。
其中,“超配期权”就是俗称的绿鞋机制。这种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波动和下跌。工商银行在2006年的IPO中采用了“绿鞋机制”。
1963年,美国名字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首次在IPO中使用“绿鞋”,是超额配售期权系统的通用名称。
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情绪不佳,发行结果不乐观或不可预测的情况下使用。目的是防止新股发行后股价跌至或低于发行价,增强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信心,实现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使用“绿鞋”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规模,平衡供求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绿鞋机制》的内容,股票市场千变万化,各位应该要不断学习,以便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去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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