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高潮口碑(马高潮)

sddy008 干货分享 2022-07-14 123 0

股票作为理财方法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股票投资,为了赢得更多的利润,投资者开始了解和学习股票知识,下面,美盛财富通讲解关于《马高潮》的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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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退休人员马高潮驾车冲撞学生致一死多伤案件如何判决?

2017年7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2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提醒大家切莫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发泄的方式有很多种,应当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

河南退休干部驾车冲撞学生为什么

2016年2月29号12时许,河南南阳一名退休干部为泄私愤,趁学校放学之机,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6日,河南南阳中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

7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2月29号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什么情况下骑电动车撞死人判死刑?

开车撞死人,怎样才会被判处死刑?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开车撞死人的新闻一起接着一起,先是玛莎拉蒂女车主醉驾撞宝马,致车辆当场起火2人死亡。接着又是奔驰车突然撞倒一排电动车致3死10伤。好巧不巧,2018年7月30日杭州发生的一起女子穿拖鞋错把油门当刹车撞死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的案件刚好宣判。

这几起交通肇事的案子放到了一起,激发起了大家对交通肇事的无限不满,也带来了一个法律上的问题——就是

交通肇事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答案是:会!

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是不会!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就只说两种情况,一是不喝酒的情况下开车撞死人,二是喝酒情况下开车撞死人。

一、不喝酒情况下开车撞死人

1、故意开车撞死人——可以判处死刑

这种情况下,车就是个凶器,跟杀人的刀没什么区别。这时候开车撞死人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乃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比如在《人民的名义》中承担了绝大部分床戏的反贪局局长"陈海",他的车祸就是一起故意杀人事件。再比如《破冰行动》中三房的林三宝被二房的林灿等人假借交通肇事故意撞死,这些凶手就有可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史上最成功床戏

还有前两年发生的检察院退休干部马高潮为泄私愤报复社会,故意开车冲撞学生,致1死11伤。因为马高潮想撞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大众,所以他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被判处死刑,于2018年8月7日执行死刑。

2、驾驶不当开车撞死人——一般判7年以下。

杭州女司机错把油门当刹车撞死5人的案件就属于这种。这种情况下女司机对撞死人的后果是反对的,其主观上属于过失。这种情况下只能以交通肇事罪对其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只有因为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才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最高只能判处7年。所以该案女司机只判了6年。

杭州女司机交通肇事事故现场

3、意外或者非驾驶人过错撞死人——无罪!

很好理解,比如碰瓷。司机正常驾驶,突然来了个碰瓷的故意往我车上撞,一不小心碰瓷力度没有把握好,碰死了!这时候对于司机来说,他完全没有责任,这时候要他承担罪名那真的是没有天理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意外,比如在开车过程中突然出现了急病,无法驾驶,这时候对司机来说他无法预见突发急病,也无法控制事态的发展,这时候就可能无罪。

比如近期发生的奔驰维修工驾驶奔驰突发急病导致车祸的事件,如果调查结果是他没法预见和控制的急病导致的车祸,那他确实可能无罪。但是如果他明知道自己身体不适可能不适合驾驶,那就仍然有可能构成犯罪。而且我们在新闻上也偶尔会看到公交车司机突发疾病,然后忍痛驾驶车辆停车避免车祸的发生。那么这个司机是否也可以做到呢?

当然,具体的情形不了解,也就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了。

二、喝酒开车撞死人

酒后驾车撞死人,一般情况下仍然应当定性为交通肇事罪。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可能被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者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是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参考》中收录的案例可以大致总结出酒后驾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大致标准:

(1)如果是醉酒驾车在车辆密集的城市道路上,结合驾驶人的驾驶能力、行驶速度、行驶状况、肇事地点以及肇事后表现等,可以认定驾驶人对驾车有可能撞死人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2)酒后驾驶发生一次事故之后,如果不停车而是继续驾驶车辆,结果撞死了人,那么其这时候的主观心态就由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也就是本来第一次事故发生时行为人对事故的发生是持反对态度的,但是如果事故后继续驾车,造成撞死人的后果。就说明他对明知道继续驾车还可能发生事故,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此时就是一种间接故意,就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以上的标准,我们再回头看"玛莎拉蒂女车主撞死人"的案件。可以看出,马萨拉蒂的女车主是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因为她在开车离开的时候就已经碰了好几辆车了。

只是能不能判处死刑呢?

一般不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醉酒后驾车撞人这种行为有别于直接故意状态下的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犯罪嫌疑人还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情节等,一般不会被判处死刑,而更可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

关于《马高潮》的内容今天先分享到这里,看完之后,相信对你有一定的帮助,最后要提醒各位,金融投资存在一定风险,要谨慎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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