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禾路1126号(厦禾路)

sddy008 干货分享 2022-10-10 101 0

想要学习理财,但是又怕亏本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学习与积累,本文章分享《厦禾路》的资讯,帮助你快速了解如何理财。

文章目录导航:

厦门思明区厦禾路二市站到市中医院乘坐哪路公交车?

公交线路:96路,全程约11.7公里

1、从厦门思明区厦禾路二市步行约10米,到达二市站

2、乘坐96路,经过21站, 到达中医院站

3、步行约160米,到达厦门市中医院

厦门市厦禾路斗西站乘公交车到中医院总院乘几路车?

公交线路:25路,全程约9.4公里

1、从斗西路/厦禾路(路...步行约740米,到达十一中站

2、乘坐25路,经过15站, 到达中医院站(也可乘坐758路)

3、步行约260米,到达厦门市中医院

厦门厦和路在思明区哪个街道

厦禾路:从第一码头(即现在的BRT终点站)— 厦门火车站,属思明区。 从厦门火车站 — 厦门大桥叫嘉禾路,从乌石埔到厦门大桥属湖里区。

想知道: 厦门市 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 在哪

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在厦禾路美仁宫附近,也就是原来的工程机械厂厂址建起来的,乘公交车坐到美仁宫站就可以了。也就是厦禾路和公园东路交叉口处。乘BRT到美仁宫二市站,然后往火车站方向走一点就到了。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禾路改造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厦禾路改造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厦禾路改造规划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条款及本若干规定进行,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简化拆迁手续,加快办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易地安置,系指安置房(永久性住房,下同)地点距动迁地点8公里以上(不含8公里),或迁往曾厝安、西林、江头、乌石埔、西郭、湖里等村落地带的。

本规定所称就近安置,系指安置地点距动迁地点4至8公里(不含4公里)。

本规定所称就地安置,系指安置房地点距动迁地点4公里以下(含4公里)。

本规定所称过渡房,系指迁入安置房之前,由拆迁人提供或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的临时性住房。第四条 厦禾路改造区域内的拆迁、补偿、安置,除按照《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办法》第三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可按照以下规定给予适当的鼓励:

(一)易地安置,过渡房由拆迁人提供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被拆迁公有住房(含单位自管房)使用人,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搬迁协议的,安置房标准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22平方米计算(比《办法》规定的上、下限增加2平方米);使用人在规定期限或达成协议期限之前搬迁完毕的(以下简称提前搬迁),拆迁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每天人民币30元。

(2)被拆迁私房所有人和使用人同属一人,私房所有人要求产权调换,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被拆迁人提前15天以上搬迁完毕的,其一次性补交产权调换同等面积差价款,给予优惠减交70%;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超建筑面积的部分应补差价。

(3)被拆迁私房所有人和使用人分属两人,私房所有人要求保留全部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仍保持租赁关系,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被拆迁人提前15天以上搬迁完毕的,其一次性补交产权调换同等面积差价款,给予优惠全部免交;调换产权安置房超建筑面积的部门应补交差价;使用人提前搬迁完毕的,拆迁人给予每人每天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元。

(4)被拆迁私房所有人放弃产权,要求拆迁人安置,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房标准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22平方米计算(比《办法》规定的上、下限增加2平方米);若被拆迁人提前15天以上搬迁完毕的,拆迁人按原房作价补偿款总额提高30%计算补偿。

(二)就近安置或就地安置,过渡房由拆迁人提供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被拆迁公有住房(含单位自管房)的使用人,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搬迁协议,安置房标准按人均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计算;凡提前5天以上搬迁完毕的,按照协议书签字的流水号,可优先选择安置房的地点、楼层、朝向;并由拆迁人一次性奖励每人人民币100元。

(2)被拆迁私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同属一人,实行产权调换,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提前5天以上搬进临时过渡房的,按协议签字的流水号,可优先选择安置房的地点、楼层、朝向。若一次性补交产权调换等面积部分差价款和超面积部分价款总额,优惠减交25%。

(3)被拆迁私房所有人和使用人分属两人,私房所有人要求保留自住和出租部分的全部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又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提前5天以上搬进临时过渡房的,其一次性补交产权调换同等面积部分差价款与超面积(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价款总额,优惠减交30%。

(三)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在拆迁公告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提前5天以上搬迁完毕的,属易地安置的再一次性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属就地就近安置的,再一次性每人奖励人民币600元。

(四)被拆迁私房系侨房的,除按拆迁私房的有关规定办理外,依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侨房业主要求就地安置的,原则上给予满足。

(2)凡符合中发办〔1984〕44号文和闽政〔1988〕157号文规定应清退使用权的侨房,其租户一律由政府提供房源安置;凡按闽政〔1988〕157号文规定,属“一般不清退使用权”的侨房,若业主要求拆迁安置后不带租户的,政府或拆迁人可提供房源安置其租户,但业主必须承担安置其租房的住房的部分造价,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540元计收。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厦禾路》之后,是否受益匪浅呢?想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敬请关注一品玉知识网

评论